通 告
为全力推进咸阳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设富裕人文健康新咸阳,根据中共咸阳市委、咸阳市人民政府《咸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咸办字[2017]6号)要求,自2017年3月1日起,咸阳市行政区域内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办理注册登记、转入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可消耗燃料为柴油的除外)、轻型两用燃料车、轻型单一气体燃料车及部分重型柴油车(仅限客车、公交、环卫和邮政用途),必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国四及以下标准的相关车辆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转入登记业务。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年1月22日
可以。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车主再次购买新车或者二手车,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一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流程
1、将符合条件的原有机动车办理过户或者注销业务。
2、新购机动车或二手车按照注册流程办理,并告知车管所办理人员申请使用原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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