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户对方如一直在使用,正常交保险及年检的情况下(购买保险需要你的身份证)。那这辆车的所有权还是你。你车子还在业就不牵扯到你有没有指标。因为,杭州一个人只允许拥有一辆车(限号前有几辆的,那到报废或更新时只给予最早的那辆可以更新,后面的就不予以更新)
对方都正常年检的。你可以让对方把车再卖还给你。然后你将车子通过二手车市场销售(国4以下的车价格很难卖了)。通过二手车市场转移或本地过户给下家后。自己到网站上注册更新手续。3天后更新指标会通过审核。打印好以后购新车就可以直接上牌。
弱对方已经脱检。那你只能重新参加摇号手续看运气了(外地户籍还需要连续不间断2年杭州社保)
可以理赔。
车辆过户后,车辆所有人承继原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即只要在事故发生前车辆已经过户,不管保单是否过户,实际被保险人就是出险时的实际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索赔。
只有当过户导致标的(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如非营运改为营运),保险公司才能拒绝赔付。
现在保监会正在治理车险理赔难问题,你的状况是非常常见的,专业的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都会依据前述情况判断是否赔付,而不是直接说保单未过户而不赔,这个理由是不成立,也不被保监会认可,更不会被法院认可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八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第四十九条?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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