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本辆在保险期内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分别按不同情况,根据保险条款中的有关公式计算。A.保险车辆若发生全部损失,且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赔款=(保险金额-残值)×(1-免赔率);当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赔款=(实际价值-残值) ×(1-免赔率)。 B.保险车辆若发生部分损失,当保险金额达到出险当时的保险价值,按实际修复费用赔偿。即: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 ×(1-免赔率);当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比例计算赔偿费用。即:赔款=(修复费用残值)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1-免赔率)。 C.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核定赔偿限额。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 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投保时找保险公司好还是找代理公司好?直接找保险公司投保的好处是:比较可靠;缺点是:什么事儿都得自己动手,无论 投保还是索赔。找代理公司的好处是:服务好,投保时肯上门,索赔时肯帮忙;缺点 是:不太可靠。但您可能不知道,在北京目前约有60%的汽车保险是由代理公司做的。也正是代理公司,使这几年汽车保险的服务有明显改善。比较好的选择是:找大一点儿的代理公司去投保。
保险金额又称投保金额,是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保险合同计算赔款金额的基础,也是保险人计算保费的依据。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1)按新车购置价确定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投保时保险车辆按本地市场销售价格确定新车购置价,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2)按车辆实际价值确定实际价值是指投保时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期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家庭自用汽车的折旧按月折旧率计算,不足l个月的,不计折旧。折旧率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但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3)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保险金额选择确定后,保险人在保单中予以明确,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车辆损失险的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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