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大众途威是汽油动力车。
大众途威是上海大众旗下的一款中型suv,搭载的是一台1.8T和2.0T两款涡轮增压发动机,11年进口大众途威油耗百公里10公升左右,匹配CVT变速箱,整车质量很好,车身自重较重,行驶平稳,乘坐舒适,发动机皮实耐用。
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7月1日起实施
央视315曝光大众DSG变速箱行驶中动力消失
在国内,一汽大众的迈腾、速腾,上海大众的途安、朗逸,上海大众斯柯达的昊锐、明锐等多个品牌都有采用的7档DSG变速器的车型。据中国汽车质量网的数据显示,2012年共收到11631宗汽车投诉。
2013年3月15日晚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大众DSG问题,该产品在一汽大众的迈腾、速腾,上海大众的途安、朗逸,上海大众斯柯达的昊锐、明锐等多个品牌都有采用。
大众回应
大众(中国)针对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对DSG问题的报道在其官方微博上做出了声明,指出提升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公司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该报道,并将以最快速度联系消费者予以解决。
2013年3月16日,大众汽车集团(中国)、一汽-大众和上海大众联合发表声明称,将实施主动召回以解决DSG问题。 2013年11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决定自2013年11月25日起,召回部分大众、奥迪和斯柯达汽车,共计64030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变速器中使用的合成油可能引起变速器内部供电线路故障。极端情况下,变速器中使用的合成油可能引起变速器内部供电线路故障,导致变速器无法正常工作,存在安全隐患。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变速箱齿轮油从合成油更换为矿物油,同时免费为用户提供最新的控制软件。
2014年8月14日,针对新速腾后轴纵臂断裂问题,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组织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启动了缺陷调查,多次约谈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并开展了大量的用户回访、现场勘查、缺陷技术分析和专家评估等工作。
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宣布自 2015年2月2日起,在中国召回2011年5月至2014年5月生产的新速腾汽车和2012年4月24日至2013年7月17日生产的甲壳虫汽车,涉及车辆分别为563,605辆和17,485辆。大众汽车公司称,本次召回活动将涉及全球其它市场。
2015年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称,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将自2016年4月15日起,召回2014年11月14日至2015年5月25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2015款甲壳虫汽车,据该公司统计,在中国大陆地区涉及共计58辆。
公告显示,对于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其驱动高压油泵及真空泵的凸轮轴端部在某些情况下有可能因为高压燃油泵设置的峰值载荷过高,而从凸轮轴上折断。如果凸轮轴端部折断,高压燃油泵和真空泵将无法正常运转。发动机进入低速安全运行模式,并可能导致刹车变硬,存在安全隐患。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将委托授权经销商为涉及召回的车辆免费更新软件,通过降低高压泵燃油压力从而减小高压油泵对凸轮轴的载荷,避免发生此类问题。在召回实施前,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将委托授权经销商采取临时措施,以降低风险。库存车辆将在消除缺陷后再交付车主。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表示2015年1月25日开始,召回的车型包括2009年1月22日至2014年5月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2009-2014年款途威、奕鸥、尚酷、尚酷R、跨界高尔夫、高尔夫旅行版、高尔夫R、迈腾旅行轿车、迈腾全路况车、CC及夏朗汽车。
2016年1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表示,大众将在华召回7.8万辆进口汽车,因车辆的转向柱存在缺陷。
本次召回从1月25日开始,召回的车型包括2009年1月22日至2014年5月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2009-2014年款途威、奕鸥、尚酷、尚酷R、跨界高尔夫、高尔夫旅行版、高尔夫R、迈腾旅行轿车、迈腾全路况车、CC及夏朗汽车。
上述车辆因设计原因,异物可能进入转向柱开关电子模块,特定情况下会导致模块内部线缆损坏,影响驾驶员侧安全气囊电气通讯和喇叭功能,并导致喇叭失效,车辆发生事故时安全气囊无法正常展开,基于不同车辆的配置情况,该故障还将影响方向盘上的电话和音响按钮功能。
2016年1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称,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将自2016年2月18日起,召回部分进口2011-2014款大众途锐混合动力汽车,生产日期为2010年9月6日至2014年8月13日,据该公司统计,在中国大陆地区共涉及212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如果有水漏到后备厢内且无法排出,水会积蓄在后备厢地板下方且目视无法发现,如果水积蓄过多,则会浸泡高压蓄电池并导致发生短路。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导致高压蓄电池的两极发生烧蚀甚至引起失火,存在安全隐患。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将委托授权经销商免费为涉及召回的车辆的后备厢备用胎槽内安装排水阀,以消除安全隐患。
2016年3月28日,大众汽车集团宣布,在美国市场召回近5600辆高尔夫电动版,以解决电池可能引发车辆熄火的隐患。此次召回涉及的所有电动车,主要集中在美国市场,电动版高尔夫于2014年11月开始销售,2015年在美国共售出4232辆。
2016年4月,大众汽车决定将在美国召回9.1万辆帕萨特柴油车,以修复车辆的底盘线缆缺陷,该隐患可能导致短路甚至失火。本次召回仅涉及美国市场,暂时未波及其他国家。 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9月11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装配耦合杆式后轴的新速腾汽车存在纵臂断裂导致的安全隐患,构成缺陷。11日晚,大众汽车集团(中国)、一汽大众以及大众进口汽车就国家质检总局的调查公告发布了联合声明。除了“诚挚道歉”,声明首次回应了消费者对车辆的担忧,发布了四项措施,史无前例地提出可以“原价置换同价值车辆”。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新速腾汽车耦合杆式后轴纵臂断裂问题缺陷调查结果,经工程试验分析和专家论证,装配耦合杆式后轴的新速腾汽车存在纵臂断裂导致的安全隐患,构成缺陷。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要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提高召回完成率,持续加强对加装衬板后的车辆进行监测,并采取进一步措施,消除安全风险。
2014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启动相关调查。由权威专家组成的缺陷工程分析专家组调查后发现,新速腾汽车耦合杆式后轴纵臂抗变形能力较同类结构后轴相对较低,在受碰撞或剐蹭下,纵臂会发生变形,且随着变形量增加,疲劳寿命明显下降。部分车辆后轴纵臂变形后,外观上不易察觉,导致车主不会主动对车辆后轴进行检查或维修,且生产者原有维修流程难以有效发现纵臂变形的情况。数据显示,在收集的457个纵臂变形、断裂案例中,有312例是由严重碰撞导致,占68.3%;54例是由非严重碰撞或剐蹭导致,占11.8%;其余案例由于信息不全难以确认。
调查认为,加装衬板的召回措施提高了后轴纵臂的抗变形能力,降低了纵臂变形的可能性。如果车辆后轴受碰撞造成纵臂变形,车主或非授权维修企业未能及时发现,即使在纵臂本体断裂后,加装的衬板仍可保持车辆行驶一定里程。 美国环境保护署9月18日指控说,德国大众在美所售部分柴油车中安装了一种特殊软件,以识别汽车是否在接受美国政府的尾气排放检测。如果发现在接受检测,该软件就会启动汽车的全部排放控制系统,使尾气排放达标。但在日常行驶中,该软件则不会启动,从而导致汽车日常的氮氧化物排放量最高可达法定标准的40倍,违反了美国《清洁空气法》。根据该法律,每辆违规排放汽车面临最多3.75万美元罚款,大众或面临高达180亿美元的罚款,同时需要召回近50万辆汽车。9月20日,德国大众承认在美操纵尾气排放数据。文德恩发表声明道歉,并承诺全力配合美有关部门,“清楚、公开、透明地公布相关事实”。次日,德国大众汽车股价暴跌18.6%,为该公司股价21年来最大的跌幅。这家欧洲最大的汽车制造商市值一天蒸发了近150亿欧元。22日,德国大众发表声明称,全球范围约有1100万辆汽车受非法软件影响,涉及的发动机型号为EA189。与此同时,该公司宣布今年三季度将计提65亿欧元,并发布盈利预警。
因该事件,前大众集团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温特科恩2015年9月23日宣布辞职。德国大众集团监事会9月25日发布声明宣布,现任保时捷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蒂亚斯·米勒接替马丁·温特科恩,担任大众集团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2015年11月6日,法国生态、可持续发展和能源部长罗雅尔称,法国政府经抽检确认,在法国销售的德国大众集团柴油车在尾气排放上“作弊”。
罗雅尔说,2015年9月大众柴油车尾气排放丑闻曝光后,法国迅速对本国市场上销售的各品牌柴油车进行抽检。检验发现,大众柴油车排放的氮氧化物超过排放标准5倍,作弊行为得到确认。
罗雅尔说,其他品牌柴油车未出现类似情况。虽然部分被抽检车辆氮氧化物排放值超标1.5到2倍,但处于合理区间。
2015年9月,美国环保部门指控大众集团给在美国销售的约48.2万辆大众柴油车安装软件,使大众柴油车在尾气排放检测中的表现远低于实际行驶时的排放值。大众公布的数据显示,在法国安装这一作弊软件的大众柴油车约94.6万辆。 新浪美股讯 北京时间29日晚路透社称,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周二对大众汽车公司提起诉讼,指控该公司涉嫌广告欺诈,谎称其柴油车辆有利环保,而实际上在数十万辆车上安装了作弊软件以规避尾气排放检测。
FTC在向旧金山联邦地区法院提交的起诉书中表示,大众的欺诈行为让美国消费者蒙受了“数十亿美元的损失。”
5月20日,国家市场管控质监总局、生态环境部协同公布了《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该要求具体内容是对地区机动车(包含_口机动车)进行排放召回及监管,2021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1991年到2009年期内,英国共执行机动车排放召回599次,在其中,生产商积极召回和受调研危害召回占所有排放召回的99.67%。可以说,欧美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召回规章制度自实行至今成效明显,近些年闹得议论纷纷并仍在厌氧发酵的一汽大众汽车“柴油机门”事情,便是该规章制度最具象征性的实践活动之一。
从2016年1月1日《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迄今,在我国对于排放难题共完成过6次召回,涉及到车子5164辆,涉及到知名品牌包含大家、新款奔驰、斯巴鲁汽车、宝马五系和外星人飞船,涉及到构件包含催化反应转化器、汽柴油充注管塑料软管、排气歧管和OBD确诊手机软件等。
经典案例:
2017年1月26日,一汽大众汽车(我国)市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原我国质检总局2015年2号风险性警告通知,召回一部分_口途威、迈腾系列产品车辆1950辆。召回范畴内车子因为安_了相应的汽车发动机模块手机软件,会造成一部分车子的废气排放检验标值在试验室检验时与具体路面行车时存有差别。
从日常生活看来,颁布机动车排放召回要求合乎目前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当今在我国挪动源(关键包含机动车和非路面挪动机械设备)环境污染现象日趋严重,已成为了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于。尤其是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等大中小型大城市,挪动源早已变成可吸入颗粒物(PM2.5)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于。并且机动车大多数行车在人口密集地区,废气排放立即威协群众身心健康。召回可以有效的清除已卖出机动车和非路面挪动机械设备具有的排放难题。
在《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执行之后,如果有下列违规的情况之一,由销售市场监管机构行政强制执行,处三万元下列处罚:
(一)机动车生产者、经营人未储存有关信息或是纪录的;
(二)机动车生产者、经营人或是排放零部件生产者不配合调研的;
(三)机动车生产者未提交召回方案或是未依照召回方案执行召回的;
(四)机动车生产者未依照规定将召回方案通告机动车经营人或是机动车任何人,或是未向社会发展公布召回信息的;
(五)机动车经营人接到召回方案后未终止市场销售、租用存有排放伤害的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生产者未提交召回分阶段汇报或是召回汇报总结的。
《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全文: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标准机动车排放召回工作中,维护和改进自然环境,确保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在我国地区进行机动车排放召回以及监管,可用本要求。
第三条本要求所称排放召回,就是指机动车生产者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清除机动车排放伤害的主题活动。
本要求所称排放伤害,就是指因设计方案、生产制造缺点或是不符合要求的生态环境保护耐用性规定,导致同一批号、型号规格或是类型的机动车中存在的不符空气污染物排放国家行业标准的情况。
第四条机动车存有排放伤害的,其生产者理应执行召回。
_口机动车的采购商,视作本要求所指的机动车生产者。
第五条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会与生态环境部承担机动车排放召回监管工作中。
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和生态环境部能够依据作业必须,授权委托分别的下一级行政单位担负主管机关内机动车排放召回监管相关工作中。
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和生态环境部能够授权委托有关技术性组织担负排放召回的技术性工作中。
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承担创建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系统软件和监管服务平台,与生态环境部创建信息共享资源体制,进行信息会商。
第七条生态环境部承担搜集和剖析机动车排放产品质量检测信息、环境污染控制系统信息和排放投诉信息。
设区的市级左右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单位理应搜集和剖析机动车排放产品质量检测信息、环境污染控制系统信息和排放投诉信息,并将很有可能与排放伤害有关的信息逐步呈报至生态环境部。
第八条机动车生产者理应纪录并储存机动车设计方案、生产制造、排放产品质量检测等信息及其机动车第一次市场销售的机动车任何人信息,储存时间不能低于十年。
第九条机动车生产者理应立即根据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系统软件汇报以下信息:
(一)排放零部件的名字和保质期信息;
(二)排放零部件的非常常见故障检修信息和常见故障缘故数据分析报告;
(三)与机动车排放相关的检修与远程控制更新等技术咨询通告、公示等信息;
(四)机动车在使用合乎性检测信息;
(五)与机动车排放相关的起诉、诉讼等信息;
(六)在我国海外执行的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
(七)必须汇报的与机动车排放相关的别的信息。
前述要求信息产生变化的,机动车生产者理应自转变生效日20个工作日之内再次汇报。
第十条从业机动车市场销售、租用、检修运动的经营人(下列通称机动车经营人)理应纪录并储存机动车型号规格、规格型号、车辆识别系统编号、总数及其主要的市场销售、租用、检修等信息,储存时间不能低于5年。
第十一条机动车经营人、排放零部件生产者发觉机动车很有可能存有排放伤害的,理应向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汇报,并通告机动车生产者。
第十二条机动车生产者发觉机动车很有可能存有排放伤害的,理应立刻开展调研分析,并向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汇报调研分析_果。机动车生产者觉得机动车存有排放伤害的,理应马上执行召回。
第十三条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根据车子检测等方式发觉机动车很有可能存有排放伤害的,理应马上以书面形式告知机动车生产者开展调研分析。
机动车生产者接到调研分析通告的,理应立刻开展调研分析,并向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汇报调研分析_果。生产者觉得机动车存有排放伤害的,理应马上执行召回。
第十四条有下面情况之一的,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会与生态环境部能够对机动车生产者开展调研,必需时可以对排放零部件生产者开展调研:
(一)机动车生产者未依照通告规定开展调研分析,或是调研分析_果不能证实机动车不会有排放伤害的;
(二)机动车导致比较严重环境污染的;
(三)生态环境部在环境污染预防监督管理中发觉机动车很有可能存有排放伤害的。
第十五条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会与生态环境部开展调研,能够采用以下对策:
(一)进到机动车生产者、经营人及其排放零部件生产者的生产制造经营地和机动车集中化放置地开展实地调研;
(二)查看、拷贝相关资料和纪录;
(三)向相关部门和本人了解机动车很有可能存有排放伤害的状况;
(四)授权委托技术性组织进行机动车排放产品质量检测;
(五)法律法规、行政规章_定的还可以采用的其它对策。
机动车生产者、经营人及其排放零部件生产者理应相互配合调研。
第十六条经调研觉得机动车存有排放伤害的,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理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机动车生产者执行召回。机动车生产者觉得机动车存有排放伤害的,理应马上执行召回。
第十七条机动车生产者觉得机动车不会有排放伤害的,能够自接到告知生效日15个工作日之内向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明确提出书面形式质疑,并递交证明文件。
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理应会与生态环境部对机动车生产者递交的资料开展核查,必需时能够机构与机动车生产者无利益关系的医生选用论述、产品质量检测或是评定等方法开展评定。
第十八条机动车生产者既不依照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通告规定执行召回又未在要求期内提出质疑,或是经评定确定机动车存有排放伤害的,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理应会与生态环境部书面形式勒令机动车生产者执行召回。
第十九条机动车生产者觉得机动车存有排放伤害或是接到勒令召回通知单的,理应马上暂停生产制造、_口、市场销售存有排放伤害的机动车。
第二十条机动车生产者理应制订召回方案,并自觉得机动车存有排放伤害或是接到勒令召回通知单生效日五个工作日之内向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递交召回方案。
机动车生产者理应依照召回方案执行召回。须经改动召回方案的,机动车生产者理应自改动生效日五个工作日之内再次递交,并表明改动原因。
第二十一条召回方案应该包含以下_容:
(一)召回的机动车范畴、存有的排放伤害及其应急措施;
(二)实际的召回对策;
(三)召回的承担组织、联系电话、进展计划等;
(四)必须汇报的其它事宜。
机动车生产者理应对召回方案的真实有效、精确性及召回对策的实效性承担。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生产者理应将召回方案立即通告机动车经营人,并自递交召回方案生效日五个工作日之内向社会发展公布召回信息,自递交召回方案生效日30个工作日通告机动车任何人,并给予服务咨询。
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理应向社_公示公告机动车生产者的召回方案。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经营人接到召回方案的,理应马上终止市场销售、租用存有排放伤害的机动车,相互配合机动车生产者执行召回。
机动车任何人理应相互配合生产者执行召回。机动车没完成排放召回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理应在排放产品质量检测时提示机动车任何人。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生产者理应采用调整或是填补标志、维修、拆换、退换货等方法清除排放伤害,并担负机动车清除排放伤害的花费。
未清除排放伤害的机动车,不可再度市场销售或是投入使用。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生产者理应自召回执行生效日每3个月根据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系统软件递交召回分阶段汇报。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生态环境部另有标准的,按照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生产者理应自进行召回方案生效日15个工作日之内根据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系统软件递交召回汇报总结。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生产者理应储存机动车排放召回纪录,储存时间不能低于十年。
第二十八条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理应会与生态环境部对机动车排放召回执行状况开展监管,必需时能够机构与机动车生产者无利益关系的医生对召回实际效果完成评定。
发觉召回范畴不精确、召回对策不能合理清除排放伤害的,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理应会与生态环境部通告生产者再次执行召回。
第二十九条从业机动车排放召回监管工作中的员工不能将机动车生产者、经营人和排放零部件生产者给予的材料或是专业设备用以其它主要用途,不可泄漏获知的商业机密或是本人信息。
第三十条违背本要求,有下面情况之一的,由销售市场监管机构行政强制执行,处三万元下列处罚:
(一)机动车生产者、经营人未储存有关信息或是纪录的;
(二)机动车生产者、经营人或是排放零部件生产者不配合调研的;
(三)机动车生产者未提交召回方案或是未依照召回方案执行召回的;
(四)机动车生产者未依照规定将召回方案通告机动车经营人或是机动车任何人,或是未向社会发展公布召回信息的;
(五)机动车经营人接到召回方案后未终止市场销售、租用存有排放伤害的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生产者未提交召回分阶段汇报或是召回汇报总结的。
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生产者按照本规范执行机动车排放召回的,不减免其依规理应担负的别的法律依据。
第三十二条销售市场监管单位理应将勒令召回状况及行政许可信息计入个人信用记录,依规向社_发布。
第三十三条非路面挪动机械设备的排放召回,及其机动车存有除排放伤害外别的不科学排放空气污染物情况的,参考本要求实行。
第三十四条本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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