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险的“高保低赔”究竟是“霸王条款”还是行业特殊?

新能源车险的“高保低赔”究竟是“霸王条款”还是行业特殊?

vsprin 2025-04-13 百科经验 90 次浏览 0个评论

无统一规范 “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专家认为,“高保低赔”赚取保费,是保险公司惯用手段,这样的“霸王条款”对消费者不公平。

新能源车险的“高保低赔”究竟是“霸王条款”还是行业特殊?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认为,新能源车险高价投保、理赔“降级”,是典型的“高保低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能源汽车专属保险需明确承保价格、赔偿界限,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报告显示,从保费规模看,2013年至2017年,保险业承保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年均增长78.6%,2017年保费规模为101.6亿元,增速为50.4%。保险业内人士坦言,新能源汽车的车身结构、零部件构成、电池续航里程等与传统汽车差别较大,保险风控难度远大于传统车辆。新能源汽车应该有专属保险。

业内人士建议,新能源车险专属保险不仅需明确规定按照补贴前还是补贴后的价格承保,还需明确赔偿界限,在车损险中对新能源车电池自燃、短路、碰撞损失等风险及其赔偿标准进行判定。此外,还需调整新能源车险和传统车险条款“不适用”的内容。例如,机动车辆保险的除外责任中有“高温烘烤”“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等,但新能源汽车很少出现这些问题。

转载请注明来自春天网,本文标题:《新能源车险的“高保低赔”究竟是“霸王条款”还是行业特殊?》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90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