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五院是指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四系分别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五院四系”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中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最高水平,堪称法学类院校中的泰山北斗。
2、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界曾有这一种说法:只有从“五院四系”走出来的人,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科班生。这9所高校的法律科学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当今中国司法机关80%的骨干人员均有五院四系中国政法大学的培养背景。
五院四系学校排名如下:
五院: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
四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原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学院(原吉林大学法学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律系)。
1、第一档次:法学评为A+的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2、第二档次:法学评为A的大学: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3、第三档次:法学评为A-的大学: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第四档次:法学评为B+的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五院四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几所高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法制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影响。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五院四系报考人数较多,是人文社科领域的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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